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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网评:吸毒记录封存需慎行,法治进步不能逾越国情与历史的底线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5-12-01 09:39 阅读量: 字号:

  近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引入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被视为中国法治迈向更精细化、人道化的重要一步。其旨在为轻微违法者提供“改过自新的新起点”的立法初衷,无疑值得肯定。然而,立法之善需与执行之慎相结合。当我们将目光聚焦于“吸毒记录”这一特殊类型时,不难发现,若将其与其他普通治安违法记录等量齐观、一并封存,恐将带来一系列深远的社会风险和价值观偏差。对于吸毒记录的封存,必须采取极其审慎的态度,设立更严格的门槛,绝不能“一刀切”地自动封存。

  首先必须认清,吸毒行为的危害具有系统性和衍生性。它不仅在法律层面违法,更会摧毁个人健康,导致家庭破裂,并极易诱发盗窃、抢劫等次生犯罪,形成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持续威胁。更重要的是,每一例吸毒行为的背后,都牵动着庞大的禁毒执法网络。缉毒警察这个和平年代风险最高的职业群体,每一次出击都直面生死考验。若吸毒记录可被轻易封存,无疑将削弱毒品犯罪的整体成本,这不仅是对缉毒战线巨大付出的不尊重,更是对社会安全防线的漠视。

  记录封存制度的核心目的是“去标签化”,但其潜在副作用是降低了行为的“事实成本”。对于大多数因一时冲动而违法的人,这种成本降低可能利于其回归社会。但对于吸毒行为,成本感知的降低是危险的。法律不仅惩治已然之罪,更在于预防未然之罪。公开且可追溯的违法记录,对潜在违法者构成强大的心理威慑。若社会形成“吸一次毒,记录封存就当无事发生”的错误认知,尤其是在涉世未深的青少年群体中,将极大地弱化法律的警示与教育功能。我们追求的社会治安提升,是一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动态过程,其前提是惩前的严肃性。对吸毒行为的仁慈,可能就是对潜在受害者和整个社会安全的残忍。

  法律不是悬浮在真空中的规则,它必须与一个国家的历史脉络、文化传统和集体记忆同频共振。对于中华民族而言,“毒品”二字承载着太过沉痛的历史负担。1840年的鸦片战争,是中华民族近代百年屈辱的开端。西方列强用鸦片不仅榨干了我们的白银,更摧残了国人的肉体与精神,使国家陷入亡国灭种的危机。这段血泪史,塑造了中华民族对毒品“零容忍”的集体情感和文化基因。如果忽视了这一深厚的历史背景和民族情感,任何与毒品相关的法律制度都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封存吸毒记录,在某种程度上模糊了这段历史的严肃性,与我们长期坚持的“勿忘国耻、厉行禁毒”的国民教育相悖。

  当然,我们并非主张对吸毒者永久贴上社会标签,而是呼吁建立更加科学、严谨的区分机制。理想的出路在于建立以“严格评估”和“分级处理”为核心的科学封存体系:将吸毒记录排除在自动封存范围之外,设定更长的封存等待期;引入动态评估机制,综合考察戒毒保持年限、社会适应状况、心理评估结果等多重指标;根据吸毒情节、次数及个人身份等实施分级管理,对确有彻底悔改、长期保持操守者经严格程序审慎封存,而对多次复吸、情节严重者则永久保留记录以备必要审查。

  法治的进步,体现在其对人性的关怀,也体现在其对历史与责任的担当。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是一项充满善意的改革,但善意必须与智慧并行。在涉及毒品这一关乎民族伤痛、社会安全和国家未来的原则性问题上,法律必须展现出足够的刚性。让我们在推动改过自新的同时,牢牢守住毒品必须严打的底线,这才是对历史、对英雄、对民族未来最负责任的态度。(西安网特约评论员陈平)

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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