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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网慧评丨“法治农家小院”为乡村增亮色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4-04-23 09:27 阅读量: 字号:

  “今天给大家讲讲相关法律知识,让大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近日,在红花岗区海龙镇温泉村的“法治农家小院”里,法治宣讲员胡开禄和村民们围坐在一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贴近生活的案例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村民们听得津津有味。

  让法治的种子在乡村扎根,需要不断地做好普法工作“深耕”。为推动形成党组织领导下的“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为契机,在驻村干部、律师、老党员、退休干部、青年代表等群体中,以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等形式,选出30余名法治宣讲员,通过以案释法、驻点服务等形式,引导村民自觉守法、积极学法、遇事靠法,让乡村善治行稳致远。围绕美丽乡村法治建设,突出为民利民惠民这个鲜明导向,以“法治农家小院”为乡村增亮色,形成乡村发展进步新风尚,

  打通普法工作进入乡村“最后一公里”,需要主动作为、多方协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下沉一线、下沉乡村。“法治宣讲小院”紧扣村民生产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通过召开群众会、院坝会、专题讲座以及送法上门等方式开展宪法、民法典等的宣传宣讲活动,并以村民活动广场、法治宣传栏为普法阵地,让村民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意识。普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问题的法律知识,让法治思想入村、入农家小院,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在乡村落地生根。

  法者,治之端也。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质是法治化,法治是乡村善治的根本保障。乡村“治理有效”,需要充分尊重乡村本位和农民主体地位,提升农民素质和乡风文明程度,从而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生发激情,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围绕农村常见的婚姻家庭纠纷、土地纠纷、邻里纠纷以及老年人赡养、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普法宣传,由浅及里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加深村民对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与认识,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执法司法保障,走向乡村善治的正轨。

  让有形的乡村法治文化留得住,让活态的乡村法治文化传下去,不断培厚法治文化土壤,既塑形又铸魂,才能让群众生活更加有滋有味。理想的法治乡村,既需要在立法上合理分配农民的权利,更需要在执法上将农民的应然权利落到实处,在司法上保障农民受到损害的权利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同时,需要农民群众能够通过自觉守法、积极守法而获得相应的权利,实现用依法治理思维引领乡村治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范乡村干部的行为,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有多姿多彩的美丽乡村,才有气象万千的美丽中国。法治为“谱”,立足实情、因地制宜、顺势而为,以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提振群众精气神,孕育好风尚,以“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筑牢乡村文化供给端,奏响乡村“和谐曲”,就能让广大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真正主体,阔步走在乡村振兴的大道上。

  作者:余志勇

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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