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极目新闻报道,河南三门峡女子牛某某因曝光丈夫五年婚外情被判侵犯名誉权,需公开道歉。近日,她连续五天发布“道歉”视频,附消费记录、判决书等素材,反讽丈夫“满足职工物质与生理需求”。单条视频点赞超70万,粉丝暴涨至40万,丈夫单位已对其停职调查。
牛某某的“道歉”看似对抗司法,实则指向一个尴尬现实:当法律判决与公众朴素的正义感错位,机械执行可能激化而非化解矛盾。法院判决其侵犯名誉权,从法理上无可厚非,即便对方出轨,公民也不能以曝私维权。但问题在于,判决只看到了名誉权受损,却未充分考量婚姻背叛对受害者的伤害,更未预判“道歉”执行可能带来的二次舆情。司法的“技术正确”遭遇了民意的“情理抵触”。
更值得玩味的是道歉义务的履行方式。判决书要求牛某某“发布赔礼道歉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审核”,这种看似严谨的表述,执行中却暴露出僵硬。牛某某照本宣科判决书原文,配以消费记录和反讽解说,从形式上完成“道歉”,实质上却完成对过错方的二度曝光。法院审核的“内容”,显然未能涵盖表达方式与社会效果。这不禁让人追问,司法执行究竟该追求形式上的“无瑕疵”,还是实质上的“定分止争”?当判决变成一场“猫鼠游戏”,受损的究竟是原告名誉,还是司法公信?
牛某某的遭遇并非孤例。在婚姻纠纷中,受害者因曝光过错方信息反成被告的案例屡见不鲜。法律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名誉权筑起高墙,这本身是社会进步。但当高墙同时庇护过错方,却让维权者举步维艰时,公众难免产生“法律在保护谁”的疑虑。牛某某在视频中质问:“我曝光出轨被判侵权,他背叛婚姻只受党纪处分。”这种对比虽过于简化,却真实反映普通人的困惑——不同部门、不同规则下的处理结果,为何让过错与代价显得如此不匹配?
事实上,司法裁判从来不是真空中的逻辑推演,而是深嵌在社会伦理与公共期待之中。一份好的判决,既要依法,也要服人。面对牛某某这类情感与法理交织的案件,法院能否在裁判时给予更多释明,引导当事人选择更理性的维权路径?能否在执行阶段采取更柔性监督,避免“逼”出一个反讽的“道歉”?能否在保护隐私权的同时,通过司法建议推动对婚姻过错行为的实质性追责?这些细节,考验的正是司法的智慧与温度。
男方单位已对其停职调查,这是对公众关切的及时回应,却也反衬出司法环节的慢半拍。当舆情发酵至百万级关注,当“道歉”变成新的侵权,当舆论场开始质疑判决正当性,司法系统能否主动发声、释法明理?沉默或许能维持某种“中立”,却也可能让误解发酵,让公信流失。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实施效果取决于它能否被公众由衷接受。牛某某的“反讽道歉”终将落幕,但它留下的警示不应忘记:司法执行需要更精准把握法与情的平衡点,既不让权利保护沦为空谈,也不让判决变成激化矛盾的导火索。唯有如此,每一份判决才能经得起法律与民意的双重检验,让公众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非“温差”。
作者: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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