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陕西西咸新区钓台街道资村一起反强拆致死案的终审落槌,法院一审宣判“张氏父子属正当防卫,依法无罪”,成为国内首起反非法强拆致死认定正当防卫的判例。
2023年4月的一个清晨,在房主一家始终未与征收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十余名人员集结到场,动用轮式破碎机破坏院门房门,手持防暴叉、橡胶棍等器械闯入住宅,进行暴力强拆。房主张恒父子为自保反击,造成1名拆迁人员当场死亡、3人受伤。案件审理期间,张恒曾被逮捕羁押,面临故意伤害致死的刑事指控,直到2026年8月,法院最终宣判其无罪,同时驳回死者家属的民事索赔请求,此前参与非法强拆的十名人员,也已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依法判刑。
作为全国首例同类案件中的无罪判决,它的意义远不止还给两位当事人清白,更在司法层面实实在在地印证了,住宅的安宁权不容侵犯,面对不法强拆,公民的防卫权利受法律保护。
很长一段时间里,强拆冲突中的防卫行为,始终处在司法认定的灰色地带。一旦出现伤亡结果,舆论甚至司法判断很容易滑向结果导向:只要有人死了、伤重了,反抗的一方就难免被追责。至于强拆本身是否合法、闯入民宅是否侵权,反倒成了次要问题。这种“谁死伤谁有理”的逻辑,本质是让公民在自己的家园里,面对不法侵害也不敢还手、不能自卫,既不符合公众朴素的正义观,也偏离了正当防卫制度的立法初衷。
这份判决之所以有标志性价值,恰恰在于它跳出了结果论的惯性,回到了法律的本源逻辑。判决的前提,是先行认定了涉事强拆的刑事属性——本次参与强拆的人员已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刑,这就从根源上确认了强拆行为的不法性,为正当防卫的成立筑牢了基础。
更关键的是,法院在评判防卫限度时,没有站在事后的上帝视角苛责当事人,十余人持械破门、挖机助阵,强弱对比悬殊,任何人在毫无防备的清晨遭遇这种突袭,都不可能精准控制反击的力度。充分考虑防卫人当时的紧迫与恐慌,用普通人的正常反应作为评判标尺,这才是对正当防卫条款的正确适用。
再往深一层看,这份判决也是给所有违法强拆行为划出的一条红线。在现实中,不少拆迁方总有一种错位的认知:仿佛打着项目建设、旧城改造的旗号,就可以绕过法定程序,强行闯入民宅、拆除房屋,房主稍有反抗就被扣上“阻挠施工”的帽子。而此次判决清晰地传递出一个信号,即住宅是公民权利的私密堡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非法侵入。哪怕是拆迁事务,也必须在法治框架内推进,一旦突破法律边界暴力强拆,就属于应当被防卫的不法侵害。这既是对公民住宅权的撑腰,也是对基层拆迁乱象的司法纠偏。
当然,一个首例判决,还不足以彻底化解拆迁领域的所有矛盾。从案发到无罪宣判历时三年,也足以说明,正当防卫在强拆场景中的认定依然需要跨过不少现实门槛。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纸面上的权利,终究要靠一个个具体的判决来激活。从昆山反杀案激活正当防卫条款,到本案将防卫权延伸至住宅强拆场景,法治的每一步前进,都要靠典型案例一点点校准尺度、拓宽边界。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句法谚道出了住宅权的分量。当公民为守护家园的反抗,能得到法律的明确支持与正名;当暴力强拆的实施者,要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应有代价,法治的公信力才会真正扎根在普通人的认知里。法不向不法让步,从来都该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公正。(西安网特约评论员黄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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