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据河南广电《都市报道》的315调查,在亚洲最大的眼镜产品集散地、有“中国眼镜之都”之称的江苏丹阳,一幕幕价格游戏正在上演。调查发现,商家拿出一款进货价只要15块钱的镜片说,要按“客户报价本”的价格卖。报价本上,标出了799元的价格,溢价超过50倍。不过商家说了,可以打对折,也可以打三折。想想看,一个消费者三折拿下的话是240元,是不是以为价格打了“骨折”?但实际上,商家已经把16倍的毛利率收入囊中,闷声发大财。
虚高的标价、灵活的折扣、信息的不对称,共同编织了一张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的网。面对如此悬殊的成本与售价,需要擦亮眼睛的,绝不应只是消费者。
眼镜行业的暴利并非秘密,却始终难以根治。其根源在于一种精心设计的“价格迷雾”。商家手握进货价仅15元的镜片,却依据“客户报价本”标出799元的天价,再通过“打对折”“打三折”的“优惠”,让消费者在自以为“捡到便宜”的错觉中完成交易。这种先虚标再打折的套路,利用了消费者对折扣的心理依赖,将本应透明的价格变成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智力游戏”。当消费者为三折后的240元暗自庆幸时,商家早已将16倍的毛利率收入囊中。这种信息不对称下的交易,本质上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蚀。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种价格游戏为何能够长期存在?一方面,眼镜产品的专业性和消费低频性,使得大多数消费者难以掌握其真实成本,不得不依赖商家的报价。另一方面,面对如此离谱的溢价,仅仅呼吁消费者擦亮眼睛、货比三家,无异于让没有武器的士兵去对抗装甲部队。消费者可以在购买前多做功课,但无法要求商家主动披露成本,更无力改变整个行业的定价潜规则。当擦亮眼睛成为抵御暴利的唯一武器时,恰恰说明市场失灵的存在。
所以,真正需要擦亮眼睛的,是市场监管部门。15元镜片标价799元,这不仅仅是商家自主定价权的范畴,更涉及到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误导消费者的嫌疑。《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那种先标高、再打折的做法,如果其标价根本没有成交可能,只是为了制造折扣假象,便可能构成价格欺诈。监管部门的眼睛,不能只盯着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显性领域,也要穿透这些看似寻常的消费场景,看清其背后的价格猫腻。
要打破眼镜行业的暴利迷局,需要多方合力。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明显的价格欺诈行为依法亮剑,让“虚标高价、实则暴利”的游戏付出代价。行业协会应推动价格透明化,鼓励商家明码实价,减少信息不对称。媒体则应持续曝光此类现象,形成舆论压力。而对于消费者,除了货比三家、理性消费外,更要敢于质疑、勇于投诉,用脚投票倒逼市场净化。
眼镜是心灵的窗户,不能让暴利的灰尘蒙蔽了这扇窗。当15元的镜片被包装成799元的商品时,需要擦亮的,是整个市场的规则之眼、监管之眼。唯有让阳光照进每一个交易角落,消费者才能真正摘下那副名为信息不对称的“眼镜”,看清价格的本来面目。(西安网特约评论员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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