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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网评:放生宠物鸟,不是善举而是伤害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6-10-23 09:06 字号:

  “十几块钱就能到手一只虎皮鹦鹉,比毛绒玩具还便宜。”直播间里,主播起劲地吆喝着。在当前养宠热潮之下,体形不大、品种多样的宠物鸟正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选择。然而,鸟买回家不难,养下去却并不容易。失去耐心、工作变动、邻居投诉、搬家禁养……一旦不想养或不能养了,人们才发现,鸟退不掉,送不出,也留不得。于是,有人萌生把宠物鸟放归自然的想法。但是,宠物鸟真的能重归山林吗?(《北京晚报》10月21日)

  近年来,不少人因厌倦饲养、心生所谓“慈悲”,随意将宠物鸟放生野外。这种看似回归自然的善意之举,实则是变相杀生,更是触碰生态与法律红线的不当行为,亟需社会正视和纠偏。

  很多人误以为放生是积善护生,却忽视宠物鸟与野生鸟类的本质区别。长期人工笼养的宠物鸟,早已丧失野外生存本能,它们习惯于人工投喂,不会自主觅食、筑巢,也不具备躲避天敌、抵御寒暑的能力。多数宠物鸟被放生后,最终会因饥饿、天敌捕杀、气候不适快速死亡。足见,所谓的放生,本质是不负责任的弃养,是用自我感动的善意制造伤害。

  盲目放生的危害远不止伤害鸟类个体,更会破坏自然生态平衡。一方面,家养宠物鸟可能携带病菌、寄生虫,野放后极易传染给本土野生鸟类,引发区域性疫病传播。另一方面,外来宠物鸟物种会挤占本土鸟类生存资源,打乱原有食物链与生态秩序,造成生物多样性受损。更值得警惕的是,盲目放生还会催生非法捕鸟、贩鸟的黑色产业链,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大众放生心理,大肆捕捉售卖鸟类,形成“捕—卖—放—死”的恶性循环。

  从法律层面看,随意放生宠物鸟并非无错之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规定,擅自放生国家重点保护鸟类或者外来物种,干扰当地生态系统、危害生物多样性的,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人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近年来,多地已有当事人因私自饲养、放生野生保护鸟类被依法追责,打破了“放生无罪”的认知误区。

  爱鸟贵在尽责,而非盲目放生。养鸟前要想清楚能否长期负责,养了就不因厌倦或生活变动随意弃养;若确实无法继续饲养,应优先通过亲友领养、正规宠物机构寄养代寻领养等渠道妥善安置,涉及外来物种或保护类鸟类的,主动联系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或野生动物救护机构,按其指导合规处置,切勿自行放归野外。

  真正的护生,不是自我感动的盲目放生,而是尊重自然规律、恪守法律底线、担起饲养责任。摒弃“放归即行善”的错误观念,无法继续饲养时妥善安置、拒绝乱放生,才是对宠物鸟最好的呵护,也是对自然生态最好的守护。(西安网特约评论员叶金福)

编辑:赵鹏    主编:钱江    终审:董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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