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广告主对引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依法承担举证责任。《指南》针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先射箭后画靶”等乱象作出具体规范,遏制借绝对化用语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引导广告主体摒弃“文字游戏”,缓解营销焦虑。(央视新闻)
这一指南戳中当下商业广告的痛点。“销量第一”“行业冠军”“99%好评”等大字标题夺人眼球,角落里的蝇头小字却写着“数据来源于某时段某区域某平台抽样”或“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这种套路利用信息不对称收割消费者注意力,所谓“冠军”往往是在自定义的“萝卜坑”里自封为王。
比“小字免责”更隐蔽的是“先射箭后画靶”。一些广告主为支撑预设结论,刻意筛选数据、截取统计片段,甚至编造调查来源。引证内容本该是广告真实性的锚点,却成了可以随意裁剪的道具。当“萝卜坑赛道冠军”层出不穷,市场竞争便从比拼产品滑向比拼文字技巧,形成“内卷式”竞争,企业陷入“不搞文字游戏就吃亏”的集体焦虑。
乱象根源在于,部分企业把规避监管当成核心竞争力。它们不是琢磨怎么把产品做得更好,而是研究怎么把限制条件藏得更深;不是投入资源做真调查,而是花钱购买“冠军”头衔。劣币驱逐良币,老实做产品的企业反而吃亏,整个行业陷入虚假宣传的泥潭。
此次《指南》的出台,给乱象踩刹车。不同类型的引证内容各有规范,虚假广告认定标准被分类说明,绝对化用语的违法情形被逐一列举。广告引证有了清晰的“红绿灯”。企业与其在文案里埋雷,不如把精力放回产品本身;与其挖空心思设计免责条款,不如踏踏实实建立可验证的数据体系。
往深处看,规范广告引证不只是监管部门的单方行动,更是消费信任体系的重建。一个健康的商业生态,需要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建立稳定的预期。当广告中的每一个数字、每一项荣誉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消费者的决策成本就会降低,市场的筛选机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反之,如果引证内容沦为“文字游戏”,市场信号就会失真,资源也会错配给那些更善于包装而非更善于创新的主体。
说到底,广告是商业文明的窗口。广告可以创意无限,但底线不能突破。引证内容的真实性不是可选项,而是必答题。对企业而言,放弃“大字小字”的套路,短期看可能少了些噱头,长期看却赢得了口碑的复利。消费者或许会被一行大字暂时吸引,却只会为货真价实的产品持续买单。(西安网特约评论员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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