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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员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三步走”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4-04-17 16:06 阅读量: 字号: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出部署。新修订的《条例》再次释放出了强烈的全面从严治党信号,为广大党员思想上划出“红线”,拉直了廉洁纪律“准绳”,明确了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率先知纪,推动守纪,严格执纪,以严明纪律推动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要准确把握,在率先知纪上做到“带头垂范”。知是行之始,只有深刻认知,才能坚定践行。《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体现了对党员高标准、严要求、硬约束的政党特色和党纪特色,进一步唤醒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又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实践导向,强化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让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架在法律的前面,进一步前移了纪律防线。要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先学一步、学深悟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入脑入心、作出表率,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认真履职,在推动守纪上做到“守土有责”。为学之实,固在践履。”《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警戒线”。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牢底线意识,在纪律面前循规蹈矩、知耻明止,真正把《条例》规定的刚性约束变为内心的自觉追求,使之成为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同时,《条例》单设“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一章,旗帜鲜明地强调了法治理念和法治导向。要在追求道德高标准、严守纪律底线的同时,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避免因法制观念淡薄而犯错误、栽跟头。

  要落实监督责任,在严格执纪上做到“手中有尺”。“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新修订的党内处分条例厘清“负面清单”,遵循“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原则,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条例规定更严格、更清晰、更细化,对于党员队伍中已经发生或最新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都能找到相应的处分办法,只为把党纪党规的笼子扎得更牢。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长期不懈一抓到底,这将是大势所趋。基层党员干部要廉洁干事、正派做人,心中始终装着党纪国法,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干事创业的排头兵,做群众的贴心人。

  祁立营

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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