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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给快餐“加料”让谁恶心让谁忧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1-12-02 13:31 阅读量: 字号:

  近日,一段“外卖员在电梯中向餐食中小便后又将餐食送给顾客”的视频被广泛转发,。据媒体调查,此事发生在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采薇苑小区。小区物业公司称,目前当事人已报警,警方介入调查。最新消息是该外卖员被行政拘留14日。(澎湃新闻2021年12月2日)

  外卖员竟然向顾客点的快餐中“加料”,这首先让吃下快餐的顾客无比恶心,从该名顾客事后的网上聊天记录看,他至今一想到这事胃里仍难受万分。但外卖员的“加料”行为,其实更恶心了自己。姑且不说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他的这种行为,对自己的工作就是一种恶心,一种亵渎,是对职业道德的践踏。不论动机如何,该名外卖员决不能再从事外卖送餐工作。

  外卖员给快餐“加料”,也让所有消费者感到忧虑。毕竟,在快节奏生活的今天,点外卖是很多人经常做的一件事,吃外卖也是很多上班族必不可少的进餐流程。此次外卖员向餐食中小便的行为虽然是个孤例,但谁也不敢保证此后不再发生这样的事情,更无法确保自己所点的外卖就是安全的。笔者看到这条新闻后,第一反应就是想想自己最近有没有给外卖员差评,自己吃的快餐是否安全。相信不少消费者也会有这种忧虑。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法律对此应该主动“亮剑”。目前,该名外卖员因为涉嫌寻衅滋事,已经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顶格给予最高时长处罚,行政拘留14日。但消费者因此造成的心理阴影,该如何弥补?笔者认为,对此类行为,立法上应该明确其为精神损害赔偿的类型,支持消费者向外卖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同时,外卖平台的法律责任也不能免除。外卖员送外卖并非个人行为,而是一种受平台委托的职务行为。消费者也是与平台达成的协议并产生事实上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外卖平台应该与外卖员共同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对给消费者造成的精神损害共同赔偿。

  其实,在消费者向外卖平台提起赔偿诉讼之前,外卖平台应该主动给予消费者赔偿,这才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应有的风范,也才能让更多的消费者放心。现在的情况是,外卖平台已经启动了对此次事件的调查,我们期待该平台尽快给予这名消费者负责任的回应,也希望外卖平台进一步整顿送餐员队伍,严格送餐员准入标准,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更放心的外卖。

  瑕不掩瑜,不能让一粒老鼠屎坏了整锅汤,也不能因噎废食,否定外卖送餐行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快捷和便利。惟希望这次外卖员给快餐“加料”让人恶心让人忧之后,外卖送餐行业变得更加规范更加安全,让大家更加放心。(丁雪辉)

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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