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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网评:破解住宅民宿扰民困局,根子在补上规则空白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6-10-19 10:45 字号:

  近期,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收到多地居民留言,集中反映住宅小区内民宿、网约房扰民问题。深夜喧哗追逐、门禁设施遭破坏、电梯长期超负荷运转频发故障,部分民宿还存在违规拆改房屋结构、分割多间出租等情况,潜藏建筑与消防安全风险。这一持续多年的治理难题再次引发舆论关注,也折射出住宅民宿这一业态在发展过程中,市场需求与社区秩序、经营自由与邻里权益之间的深层张力。

  近些年,随着文旅消费的多元化升级,叠加部分城市住宅空置率上升的现实背景,分散在居民小区里的民宿快速兴起。相比标准化的酒店,这类民宿往往价格更低、居家感更强,既能满足游客深度体验本地生活的需求,也能帮房东盘活闲置房产、增加财产性收入,是对存量住房资源的有效利用。尤其在旅游旺季,分散布局的民宿能够有效分流住宿压力,补充城市的旅游接待能力。这些现实价值,决定了对待住宅民宿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一刀切”禁止。

  不过,发展的合理性,却不能消解其带来的现实问题。普通住宅小区从规划设计之初,就是以常住居民的日常生活为核心,公共设施的承载能力、社区的秩序管理,都围绕固定居住人口设定。民宿带来的人员高频流动,首先打破了这种平衡:电梯使用频次陡增加速设备老化,门禁管控失效带来外来人员进出的安全隐患,游客作息差异引发的夜间喧闹,更是直接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质量,对家中有老人、学生的家庭影响尤为明显。其次,比扰民更值得警惕的是安全隐患,部分经营者为了最大化收益,私自拆除承重墙、分割出多个狭小房间,违规改动水电与燃气线路,消防设施配备不达标。这些改造大多隐蔽进行,脱离了正规的审批与监管,一旦发生事故,整栋楼的居民都将受到牵连。

  当前,住宅民宿治理的核心症结,在于长期处于监管的模糊地带。住宅改民宿,本质上是住宅用途的商业化变更,但它既不属于传统的旅店业,也不完全等同于普通房屋租赁,业态定性的模糊直接导致了监管主体的缺位。在现实中,各地对这类业态的管理标准并不统一:有的地方以房源规模为界,达到一定数量的按旅店业监管,零散房源按房屋租赁管理;有的地方仅对集中式民宿出台规范,对散落在居民楼的个体民宿缺乏明确约束。由此带来的结果是,居民遭遇扰民时,物业只有协调权没有执法权,文旅部门只管备案的正规民宿,住建部门只管房屋结构安全,看似多个部门都能管,实则容易出现责任交叉与监管真空。居民维权找不到明确的抓手,经营者也不清楚清晰的边界,这种灰色状态,恰恰是矛盾不断累积的根源。

  破解这一困局,首先要补上规则短板,让住宅民宿从模糊地带走进规则的阳光下。在这方面,地方的立法探索已经迈出了步伐。即将于2027年实施的《湖南省民宿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规范民宿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城镇四层以上住宅不得开办民宿,四层以下住宅开办民宿需遵守管理规约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同时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核验经营者的资质信息。这些规定既划定了准入的硬红线,也压实了平台的审核责任,为部门监管和居民维权提供了明确依据,其立法思路值得更多地方借鉴。

  当然,规范住宅民宿不能简单照搬一套标准,需要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比如,高层住宅禁开民宿的规定,在人口密集的老城区有充分的现实合理性,但在一些入住率偏低的城市新区,或是旅游资源集中的周边区域,完全禁止是否会造成资源闲置,仍有讨论空间。再比如,个人利用自有住房零星经营的小型民宿,和机构批量收房、连锁化运营的网约房,在安全风险、管理难度上存在明显差异,也应当分类施策、分级监管。规则的制定,既要守住居民生活安宁和公共安全的底线,也要兼顾市场的合理需求,避免监管过严倒逼业态转入地下。

  推动住宅民宿规范发展,还需要构建多方协同的治理体系。相关部门要厘清职责边界,打通监管信息壁垒,形成从准入备案、日常巡查到投诉处置的全链条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日常管理,对违规改建、扰民等行为及时劝阻上报;网络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房源资质审核,建立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对问题房源及时下架。同时,也要畅通居民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快速响应的纠纷调解机制,让居民的合理诉求能得到及时回应。

  说到底,住宅小区的核心功能是居住,不扰民是所有民宿经营都必须守住的底线。盘活闲置房产与保障邻里权益,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补上制度空白,明确各方权责,把分散的住宅民宿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让经营者有章可循、居民安居无忧、游客住得安心,才能真正实现多方共赢。当新业态的发展始终运行在规则的框架内,才能既释放市场活力,也能守护好每一位居民的居住幸福感。(西安网特约评论员黄鹤权)

主编:钱江    二审:杨婧子    终审:董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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