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一法规的出台,为三秦大地561种野生鸟类筑起了一道坚实的法治屏障,更让陕西生态保护的名片在制度保障中愈发鲜亮。
陕西作为野生鸟类重要的栖息地、繁殖地和迁徙停歇地,从秦岭深处的朱鹮到黄河岸边的大天鹅,这些灵动的生命既是生态系统健康运行的“指示针”,更是陕西生态形象的鲜活注脚。它们在林间穿梭、水面嬉戏、天空翱翔的身影,直观展现着这片土地的生态成色。然而,现实中“捕、运、售、食、玩、宣”等环节的乱象,正持续侵蚀着这份生态亮色。非法猎捕者布设的隐蔽网具、交易市场里的暗流涌动、餐桌上的“野味”执念,甚至观鸟拍鸟中为追求“好镜头”的过度惊扰,不仅让鸟类生存面临直接威胁,更直接损害生态大省的公信力。
《决定》的出台,直指这些沉疴痼疾。其18条规定形成了一套环环相扣的“防护网”:明确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野生鸟类,从源头斩断利益链条;对观鸟拍鸟划出“不得驱赶、引诱、伤害”的红线,堵住文明观赏中的漏洞;将秦岭、巴山、黄龙山等重点区域的栖息地保护修复纳入法治轨道,为野生鸟类打造安稳家园。这种全链条管控的制度设计,既回应了当前保护工作的迫切需求,也为长远生态安全拉好保护网。
必须清醒认识到,曾有候鸟在迁徙途中撞进非法猎网,曾有珍稀鸟类被不法分子高价倒卖,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例警示我们,生态名片的擦亮,容不得半点侥幸。《决定》的刚性之处,正在于用明确的禁止性条款划清红线,无论是野外布设粘网、铁夹的捕猎行为,还是市场里暗中交易的野生动物制品,抑或是直播间里炫耀"野味"的低俗传播,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追责。
法律的威慑力,最终要体现在执行层面。林业部门需加大对秦岭、巴山、黄龙山、子午岭、陇山、白于山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让栖息地成为鸟类的“安全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花鸟市场、电商平台开展常态化排查,让非法交易无处遁形;公安部门更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猎捕、运输等违法犯罪,让每一起伤鸟案件都得到依法严惩。同时,公众的监督力量不可或缺,只有让每一位市民都成为违法行为的举报者,才能织就一张覆盖全域的保护大网。
保护野生鸟类,从来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决定》的通过,是这场持久战的重要节点,却绝非终点。唯有让法律条文真正落地生根,让每一次伤害鸟类的行为都付出代价,让每一片栖息地都得到守护,才能让陕西湛蓝的天空始终回荡着清脆鸟鸣,让生态之美成为经得起时间检验的亮丽名片——这,既是对大自然的承诺,更是对子孙后代真正的负责。(西安网特约评论员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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