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讯(记者 韩涛)5月23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一、西安顺心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2020年6月,甲某在西安顺心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21世纪不动产合众曲江城阅店)工作期间,为获取房源信息,以400元的价格从袁某某(另案处理)处购买了某小区业主信息,内容包括公民姓名、电话、房号、房屋面积等信息共计4000条。2022年12月8日,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甲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元,没收华为手机一部。
二、西安白桦嘉义置业有限公司员工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2021年6月,乙某在西安白桦嘉义置业有限公司工作期间,以500元的价格从袁某某(另案处理)处购买了某小区业主信息,内容包括公民姓名、电话、房号、房屋面积等信息共计3049条。2022年7月6日,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乙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在缓刑考验期内实行社区矫正。
三、陕西众合致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员工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丙某在陕西众合致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德佑房屋中介金辉世界城众合致诚店)工作期间,以6000元的价格多次从袁某某(另案处理)处购买西安市部分小区业主信息,内容包括公民姓名、电话、房号、房屋面积等信息共计120696条。2022年9月2日,司法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丙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四、西安万马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马家湾分公司员工骗取买受人钱财
2020年8月,丁某在西安万马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马家湾分公司工作期间,以代办房屋过户手续、代缴税款为由,收取买受人8.5万元,收取款项用于日常消费。经审理,2021年10月9日,司法机关认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买受人钱财,数额巨大,该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丁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买受人经济损失。
上述通报的4起案例,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税费代交等方面,这些事件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问题,充分反应出只有持续打击市场乱象,才能有效保护群众利益。各辖区住建局要坚持以“小切口、大深入”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依法规范从业,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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