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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党纪教育正当时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4-04-23 15:51 阅读量: 字号: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的本分就是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要在“学纪”上真学实学。学纪才能知纪,知纪才能畏纪。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必须将党纪学习摆在工作学习中的最重要的位置,抓住学习的重点,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对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剖析学习,坚持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加深思考认识,要防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学习。

  要在“明纪”上界限分明。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要经常“照镜子、正衣冠”,经常性对照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省和剖析自己,为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把脉问诊”,在反省中清除思想垃圾,掸去心灵灰尘,自觉用党纪法规约束自己,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要在“守纪”上令行禁止。学纪的最终目的是告诉我们要始终如一、持之以恒“守纪”。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坚守纪律底线,就必须要增强守纪意识,必须做到自我警醒,把党纪国法作为从政为民的警戒线,把“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立身行事的座右铭,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警觉各种诱惑和陷阱,做到严守底线、不越红线。(李明)

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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