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讯(记者 辛源)12月30日下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三年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审理相关情况,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果。
发布会现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副主任张燕萍介绍,三年来,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案件26件 483人,涉恶案件95件676人;二审审结涉黑案件14件335人,涉恶案件52件477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416人,重刑率36%;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及骨干成员18年有期徒刑以上28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宋斌被判处死刑,2名骨干成员被判处无期徒刑。
建立工作机制 紧盯十类打击重点
开展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扫黑除恶“1+8+3+N”工作机制,推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紧盯十类打击重点,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判了把持基层政权、损害经济发展的王过渡等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倚仗“官伞”欺压百姓的马安桥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影响恶劣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了横行乡里的任晨英等11人、王朝阳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等一批恶势力罪犯;依法审结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葛七宝等5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张仲谋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重大影响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坚持院庭长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两级法院的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涉黑恶案件78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全市法院共审理涉“保护伞”案件7件
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突出打击重点的同时,注意分化瓦解黑恶犯罪分子,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对检察机关起诉的4件恶势力案件没有认定,5件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认定为恶势力团伙。
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涉“保护伞”案件7件,对21名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保护伞”判处刑罚。
截至12月25日,全市两级法院共交付执行的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262件,涉及被执行人538人,总执行标的76828.3204万元,已实际执行到位71296.34162万元,执结244件,执行到位率达92.80%,斩断了黑恶势力经济命脉,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深挖彻查 移送涉黑恶线索
在案件审理中深挖彻查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向市公安局等单位移送涉黑恶线索142条,向纪委监委移送涉“保护伞”线索20条;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向相关行业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26份。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形成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编辑:黄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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