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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用良法善治夯实群众的幸福感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2-09-22 09:40 阅读量: 字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引领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

  法治,简单而言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是打造现代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任何一项改革举措的保障。它要求作为反映社会主体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并在全社会得到有效的实施、普遍的遵守和有力的贯彻。从“制”到“治”的飞跃,不仅仅昭示着法治建设从法律制度向囊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法治体系转变,法治中国建设迈入系统全面、协同高效的新境界,更是不断涵养全社会法治意识,用法治建设夯实人民美好生活。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2015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2021年初,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等,《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构建起法治中国建设的“四梁八柱”。全面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信仰法治,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彰显着巨大的作用,助推和落实了各项改革发展任务。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来自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贯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个领域,是其他各方面制度的重要保障。没有制度合理程序的实体保障,缺乏科学规范,行为少了有章可循,这势必引来不必要的质疑,也存在不符合公平正义的问题。用法治建设作为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和加强地方管理,沐法治之光,德法交融树牢全社会的法治信仰,为人民美好生活夯实法治保障。

  地方治理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不仅要有法理上的正当性,还要有明确的法规条例依据。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到国歌法、国旗法、国徽法构成落实宪法规定的国家象征与标志的重要制度;从通过新中国历史上首部民法典,到审议通过监察法、国家安全法、外商投资法等重要基础性法律……和谐社会,应该是法治社会。把党的主张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使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更好体现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法治乃规则之治。行政权力需要制度笼子的约束,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举措的细化落实,是政府治理方式的重大转型。地方政府越是依法行政,群众对法律和制度的信仰度就越高,并能通过法律和制度来提高政府公信力,从而彰显出法治引领的终端效应,一切为了人民、服务人民,让法治建设成为地方发展“拱心石”,夯实群众的幸福感。

  作者:余志勇

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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