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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悬赏”是惩治老赖的一种执法创新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2-08-09 10:17 阅读量: 字号:

  8月5日,青岛中院发布一则悬赏通告,最高奖励1257万元。被执行人:高凌,未履行金额125702064.80元。凡向该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该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8月7日《封面新闻》)

  这则奖励高达1257万元的“天价悬赏”,无疑彰显了当地人民法院惩治“老赖”的坚强决心。可以说,“天价悬赏”是惩治老赖的一种“执法创新”,这不仅对“老赖”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而且也能鼓励更多的知情人积极参与到检举揭发“老赖”的行动当中来。同时,这也有利于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局面。

  近年来,为了惩治“失信老赖”,各地人民法院通过公布“老赖黑名单”、设立“老赖曝光台”等方式,向社会“曝光”失信老赖,并采取诸如限制乘坐飞机、限制乘坐高铁、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严厉措施,致使不少老赖“一时失信,寸步难行”。这些举措既是惩治老赖的一剂“良方”,更是惩治老赖的一把“利剑”。

  然而,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由于一些“老赖”把财产或隐瞒、或转移、或藏匿,法院很难掌握其实际情况,因而往往会导致“执行难”的局面,这显然不利于法院对“老赖”的惩治。

  相反,一些熟知老赖底细的人,他们或许清楚老赖财产的多少、财产转移的地点、财产藏匿的地方,因而通过“天价悬赏”的方式,就很容易让“老赖”无处遁形,更能倒逼“老赖”乖乖地执行法院的判决。

  由此可见,各地人民法院只要多些类似“天价悬赏”老赖这样的“执法创新”,就一定能让更多的老赖“不敢赖”“不能赖”,从而既不再让“失信老赖”逍遥法外,又能帮助法院有效破解“执行难”局面。笔者以为,如此“创新”之举,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

  叶金福

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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