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制订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印发。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仿佛就是一夜之间,各种网络主播如雨后春笋般的崛起。据统计,我国主播账号达1.3亿个,每天都以4.3万人的速度增长。但显然的是,这众多的主播,并不都是洁白的梨花,亦有各种枯枝败叶夹杂其中。蜂拥而来的各类主播,良莠不齐,亟需要大浪淘沙。这既需要行业的自我淘汰,也需要政策的规范来淘汰。
政策的淘汰有两种,一种是红牌强制退出。《规范》提出,要强化警示和约束;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
在足球等体育比赛中,被红牌罚下场的,甚至终身禁赛的,并不少见。这种严格的管理机制,维护了体育竞赛的正常进行,呵护了体育赛事的纯净。乍然涌现的网络主播,在搅动了一池春水的同时,也泛起了水底的泥沼、各种渣滓,只有清除掉这些泥沼、渣滓,才能荡出美丽的涟漪。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亦即如此。对于违法推行艺人不得借网络主播复出、发声,此前也有相关规定,此次是在《规范》中具体明确而已。
政策淘汰的另一种,是分类管理。《规范》明确,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这其实就是分类管理。分类管理的原因,在于这些直播内容需要较高专业水平,不专业者传播的错误知识、导向,会影响公众的认知,甚至会影响社会经济的稳定。划出一定的门槛,有利于传播正确的知识,也有利于规范竞争,并为构建更加丰富的惩戒体系提供了基础。
网络主播已经被用户、主播公认为是一种职业,网络主播已经成为年轻人重要的就业渠道,尤其是直播带货,是促进经济发展,尤其是助力乡村振兴的利器。因此,对于专业范围之外的网络主播,理应给予他们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允许更多的人尝试,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作用。
网络主播是职业,亦在更多方面影响着社会生活。因此,无论何种网络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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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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