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发改委了解到,2021年12月23日零时前和机动车所在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解除本小区、停车场封闭之日后,停车费按照停车场原定临时停放收费标准收取,疫情防控期间滞留车辆减免停车费。对原停车场内因疫情防控包月到期未能及时续费的车辆,收费按原包月收费标准予以续费。
编辑:高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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