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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权力清单”迈出阳光第一步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1-11-25 10:35 阅读量: 字号:

  近日,北京市纪委监委针对微权力点多面广、基层监督找不准抓手等问题,聚焦社区“两委一站”党员及公职人员的纪律作风情况,制定涉及基层“三务”公开、项目采购、财务管理等8方面26项微权力清单,进一步厘清权力界限。(11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网》)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该干什么,怎么干……的确需要厘清。否则,权力运行很容易成为一笔糊涂账,亦极易滋生不作为、乱作为或以权谋私等乱象。用微权力清单,进一步厘清权力界限,制定监督职责清单之外,紧盯普遍性、多发性问题,无疑是梳理关键点位,持续规范微权力运行,迈出理念、立场、制度、体制变革,旨在消除微权力暗箱操作空间,促进依法行政第一步。把监督“探照灯”更加点亮,让权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创新思维,为权力设置边界。“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一直以来在监督中备受诟病。尤其是对于“微权力”的监督更是如此。一些事情,看起来事小钱少,却如同“白袍点墨”或是“清水”入“污”,黑色污点或是“污水”泛起的涟漪越散越远,不不仅仅伤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直接影响党员干部的整体形象,还危害党和政府执政公信力。把微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下,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和民众对权力的信任感。

  强化举措,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正所谓,秤砣虽小,能压千斤;官职虽小,但影响不小。基层“微权力”关系到民生问题。遏制扭转“微权力”存在的不良风气和惩治身边腐败,不仅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了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更是对规范基层“微权力”运行,有效预防“微腐败”的基本保障。众多事例证明,贪腐发不发生不在于权力大小,很大程度在于与利益关联的程度以及监督约束是否到位,让手握权力者时刻有警觉意识,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也在于民众对自己切身利益的可知程度。

  效果亮眼,让权力受到有效监督。警钟长鸣方能防微杜渐。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虽然“微权力清单”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权责意识等方面的意义显而易见,但“微权力清单”还只是迈出阳光第一步,还要对行政权力行使结果的监督“跟上趟”。这得看监管部门执行得如何?权力到底做了什么?做得怎么样?有无扩张公权力的边界,缩小责任的范围?等等如是。此外,还得对各类基层“三务”公开、惠民政策、便民服务事项等公开透明,别仅仅局限于“照单验收”,要有事情发生变化的可预见性。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微权力清单”迈出阳光第一步,助推清廉乡村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保障。笔者相信,“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要能尽可能地发挥监督利剑的作用,对“微权力”监督入微,就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到达“治”的效果,从而让民众拥有更多获得感,还基层一片风清气正。

  作者:余志勇

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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