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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基层减负”也是“为民办实事”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1-08-02 16:50 阅读量: 字号:

  为民办实事贵在“办”、重在“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地方发展重点痛点问题,让群众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得到破解,让地方发展梗阻、淤点和障碍得到畅通和清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必然能够出现新的生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自然能够出现新的局面。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为民办实事就得实打实、真对真。当然,为民办实事怎么办、办什么、如何办是必答题,但是解决“谁来办”的问题同样显得重要。要知道,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为群众办实事,干部是关键性的、根本性的。所以,从某个意义上,能够让干部有足够时间、满额状态,才能更好为群众办实事、办成事、办好事。

  现实工作中,不乏少数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积弊,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百姓群众幸福体验和基层实干担当精神等等。毋庸置疑,“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成效和状态如何,取决于地方工作作风和基层干部精气神。因此,聚力持续给基层减负,破解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歪风邪气,让实干担当锐气、拼搏进取志气、顽强斗争勇气成为基层干事创业的主流主线,方能厚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精神基石。如此,秉持担当作风、激发务实意识、涵养实干情怀,为民办实事才能激情四射、充满活力。

  替基层减负,“减”掉可有可无的“无谓事务”。为民办实事,防止虚头巴脑、形式过场,杜绝花花绿绿、打造盆景,甚至耗费基层党员干部大量精力和时间,给基层群众造成困扰,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因此,为民办实事不能想当然、“一刀切”,尤其避免出现“一言堂”和“家长制”,作出同基层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决策,不仅不能给地方发展带来好处,反而让群众利益受损。从这个角度上说,为民办事把减负放在前头,就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切实念好“唯实求实”之经。

  替基层减负,“减”掉不接地气的“高高在上”。为民办实事,党员干部是办事的责任主体,基层群众是服务的主体对象。为民办实事主要就得坚持目标导向、群众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走好群众路线,把群众急难烦愁和关键小事时时放在心头,深入到基层一线听诉求、扎根在群众身边摸活鱼,了解群众的意愿和建议。如此,防止因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导致办实事走样变形,走不进群众心坎,也就将所办之事办不进群众心田。

  替基层减负,“减”掉繁琐杂芜的“程序环节”。一枝一叶总关情,群众之事无大小。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在于及时解决群众之事,做到急民之急、忧民之忧、解民之困,防止群众之事被搁置、拖延,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因次,替群众减负,做到为民办实事,就得优化办事流程、缩减办事时限、减少制度藩篱,坚持“马上就办”、立马就干的主动进取,把群众之事又快又好办结,让群众困难、矛盾、问题得到及时精准化解。

  作者:段官敬

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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