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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话函询中增强“免疫力”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0-12-03 11:00 字号:

  11月25日至11月28日,云南省纪委监委连续发布10起漠视纪律规矩敷衍应付谈话函询典型案例,密集通报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再次表明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决心。

  敬畏组织,方能增强个人的归属感。一个人的成长,需要组织培养和适时的帮助。通过“蹲点式”“体验式”监督、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省管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履行责任过程中的共性、典型性问题,通过纪律检查建议等方式督促整改,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并将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推进不力的严肃查处。无疑,是在谈话函询中增强“免疫力”。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谈话函询是了解情况,也是组织给予党员干部坦白澄清的机会。它是“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的第一道“关卡”。为此,需要突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敷衍函询、虚假整改,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维护函询制度的权威性。

  进而言之,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本着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目的,切实做好谈话函询工作,督促有关党员干部认识错误,及时改正。而“谈话函询”,确切的说,“谈话”就是纪检机关针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跟被反映人谈话,让被反映人讲清自己的问题。“函询”就是针对收到的问题线索,纪检机关给被反映人发函,请被反映人对被反映的问题给出书面解释。雁过留声,鸟过留痕。既然已经“函询”至少说明有一定的事实存在,又岂能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事实。

  正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工作中有疏漏、作风上有疏失也在所难免。如果组织清楚了,一定会想方设法督促其纠偏改正,避免小错成为大错。但如果变着法子为自己“洗白”,“背着牛头不认赃”,就是不向组织说一声,主动交代个人问题,不向错误“低头”,势必就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或许,在组织面前玩小聪明,有可能“证据”不足,看似暂时规避了组织监督,“躲过”一时的风声,但其结果可想而知,离“危险”已经不远亦。让党员干部摆正心态,勇于承认错误,认识自己的不足,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防范于未然。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漠视纪律规矩敷衍应付谈话函询,无论出发点何在,都着实值得警醒。唯有“心正”方能走远、行稳、不偏,方能敬畏法纪,慎初、慎微、慎行。小节不守、大节必失,法纪防线一步失守有可能悔恨终生。愿所有党员干部能正确对待“谈话函询”,心怀敬畏,警钟长鸣。(鱼予)

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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