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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保障党员权利的强大制度武器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0-12-01 10:14 字号:

  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自2004年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来,在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课题。与时俱进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有利于充分体现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调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推动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取得重要成效。《条例》的出台必将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保障党员权利的强大制度武器。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要厘清权责辩证关系。党员的主体地位是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的统一。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任何权利都是有边界的。党员享有民主权利,并不意味可以不受约束,既要避免“权利本位”倾向,防止有的领导干部成为“特殊党员”,又要防止“义务本位”问题,只要求普通党员履行义务而忽视党员权利保障。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发挥党员民主监督作用,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必然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力度持续加大,成效空前提高。与此同时,部分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发挥得还很不够,存在着党员民主监督弱化、缺失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就要求全体党员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党员民主监督的责任真正记在心中、扛在肩上,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行为作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要强化制度执行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条例》为保障党员权利作出了制度设计,关键还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执行落实,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激励党员在新征程上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既要以上率下,在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上立标杆、作示范,又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同时,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鼓励党员大胆探索、勤勉敬业,敢于担当、踏实做事,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不断激发党员投身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用好保障党员权利的强大制度武器,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斗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黄鑫

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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