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讯 11月19日-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成立五个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润泽担任组长,副主任卢凯、韩宝生、王凤萍、薛振虎、李宁君,秘书长韩强任副组长,对我市实施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7天时间里,执法检查组分别到鄠邑区、长安区、周至县、灞桥区、临潼区、蓝田县、高新区等涉秦岭区县、开发区进行实地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和法律法规测试等形式,深入了解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落实情况。
检查组指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秦岭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对标对表、建立台账,逐项落实省、市《条例》。要抓好省、市《条例》的学习宣传,营造依法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编辑: 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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