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讯 网民在西安网“网民建言”版块留言说:
我是高新区公租房蓝博公寓的住户,想问下小孩上小学能够去哪个学校?有没有划分学区或指定学校的。
根据网友提出的问题,西安网记者向市教育局反映了该情况,近期收到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如咨询人确属拆迁过渡期,可联系居住地的区教育局,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孩子入学。若咨询人还有进一步咨询,可致电居住地所在的区教育局。
如果您对我市城市发展管理建设有意见或建议,对《问政时刻》、《每日聚焦》有线索提供,请登录西安网专属页面(www.xiancity.cn),无限西安APP留言爆料版块留言,西安网将根据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新闻采访曝光或及时将线索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促进问题解决,并回复网友。
编辑:谢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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